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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根据我院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科复核

(一)学科复核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单位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复核时间:

2024年4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待通知。

(三)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章程上的要求将纸质材料于学科复核前提交至我所科技管理处。

2.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6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

采用相同试题的各考场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必须一致。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3.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四)拟录取

录取成绩为学科复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同时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复核总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我所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我所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所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审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核确定。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反映,我所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示无异议结果为准。

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体检。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监督方式

考核全过程实行监督制度。我所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全程参与学科复核工作。研究生院监督组随机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我所提出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我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研究所招生投诉电话:0429-3598112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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